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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 第2條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指經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下 列兩種公、民營機構: (一) 廢棄物清除機構 (以下簡稱清除機構) 。 (二) 廢棄物處理機構 (以下簡稱處理機構) 。 二、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員 (以下簡稱清除、處理技術員) :指取得清 除、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受僱於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 、處理業務之技術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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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