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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 第4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4條
依前條規定計算應處罰鍰額度逾法定罰鍰額度上限者,以該法定罰鍰額度上限裁處之;低於該法定罰鍰額度下限者,以該法定罰鍰額度下限裁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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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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