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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第6條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教職員有本條例
第九條
第四項規定之情形時,服務學校應透過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指定之網路平台辦理停止撥繳退撫儲金費用。教職員依法復職復薪或回復聘任時,服務學校亦應線上辦理恢復撥繳退撫儲金費用。 前項教職員停止撥繳退撫儲金費用時,原申請自願增加提繳者,應同時停止提繳。 教職員依本條例
第九條
第四項規定停止撥繳退撫儲金費用期間,得依本條例
第十一條
第三項規定繼續進行個人專戶之自主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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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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