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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8條

汽車所有人應核退之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經徵機關得先抵繳其積欠後,以剩餘費款退還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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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