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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28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七條自一百十三年五月十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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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