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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 第7條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第7條
第 一 章 總則
冷凍空調業應本專業知識,誠實執行業務,對於所受指定或委託之事件,不得有違反其業務上應盡義務之不正當行為。 冷凍空調業者如因過失,致委託人或利害關係人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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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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