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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 第32條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32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辦法所需書、表、文件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3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0條
出流管制計畫書及出流管制規劃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限期令義務人補正,並副知目的事業主…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31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後,土地開發利用屬第三條第一項各款開發類別,且面積達二公…
第33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第31條
看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全文
第3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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