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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33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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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31條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後,土地開發利用屬第三條第一項各款開發類別,且面積達二公…第32條本辦法所需書、表、文件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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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