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 › 第3條

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 第3條

前條應保存之資料,應自刊播廣告之日起以紙本或電子儲存方式保存六個月。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