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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妥速審判法 第13條

本法施行前已繫屬於法院之案件,亦適用本法。 第五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施行前,被告經法院延長羈押者,其效力不受影響。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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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