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 第17條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第九條第三款所稱古物,指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八目所定古物。
AI 白話解釋
← 第16-4條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7-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