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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31條

營業人暫停營業,應於停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備;復業時,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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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