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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第27條

勞動調解聲請書狀、答辯狀及補充書狀,應以簡明文字,逐項分段記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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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