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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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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