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 第32條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32條

依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但書規定給付之補償,雇主應於決定後十五日內給與。在未給與前雇主仍應繼續為同款前段規定之補償。
AI 白話解釋
← 第31條看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3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