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 第85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85條

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所定受託業務及提供服務之收入如下: 一、接受各級政府機關(構)工作委託之經費。 二、接受民間單位業務委託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AI 白話解釋
← 第84條看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8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