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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24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準則於本法第八條之被保險人,亦適用之。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25條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本準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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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