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 第12條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當地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對各事業單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形得派員查核,有不合規定情事者,應依法處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