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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56條

爭議行為期間,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維持工作場所安全及衛生設備之正常運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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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