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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設業務及行政兩組,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分別處理各組事務 。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置專門委員若干人,負責本會研究設計工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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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