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 第11條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11條

結構部分之應力值隨垂直動荷重之位置或大小,以及水平動荷重之方向或大小而變時,應依最大應力值與最小應力值之比及應力值反復變化次數,確認各該規定之容許應力值。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