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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執行災害防救工作民間志願組織認證辦法 第11條

經撤銷或廢止認證之民間志願組織,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重 新申請認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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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