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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現職人員優惠退離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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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