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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 第2條
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學生: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且就讀國內國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具有學籍之學生。 二、學雜費:指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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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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