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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36條

第 七 章 註銷、撤銷或廢止
經主管機關核發認證標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認證標記: 一、有前條專用權證書經註銷之情事。 二、其他不應授與而授與認證標記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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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撤銷或廢止」的其他條文

第35條有下列情事之一時,主管機關得註銷智慧創作專用權證書:一、經行政或司法爭訟程序,智慧創作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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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