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原住民族教育法 › 第17條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17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主動發掘原住民學生特殊潛能,並依其性向、專長,輔導其適性發展。 前項所需輔導經費,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及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分別編列預算酌予補助。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原住民族教育法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