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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補貼稅費及其他措施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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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