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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參加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者,應依下列規定繳納費用: 一、審定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於申請審定時繳納。 二、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於審定通過發給合格證書時繳納。 三、複查費:新臺幣五百元,於申請複查時繳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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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