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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6條

本小組每學期至少定期召開會議一次;召集人或半數以上委員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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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