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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4條

稽查合作社之資料期間,以最近一年度為原則;必要時,得由主管機關決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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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