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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 第10條

合作社之帳務處理及財物管理,應分由不同人員辦理。 前項人員,合作社得規定其須辦理保證或信用保險。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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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