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 第18條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18條

吊籠工作台之底板材之強度,應以每平方公尺二、四五○牛頓以上之平均分佈荷重計算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