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 第13條

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第13條

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商業,應定期對其會計處理系統進行稽核。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