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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團體法 第36條
第 二 章 商業同業公會 › 第 五 節 經費
前條之事業費,會員退會時,不得請求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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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的其他條文
第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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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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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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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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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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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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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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