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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11條

更換新帳簿時,應於舊帳簿空白頁上,逐頁加蓋「空白作廢」戳記或截角作廢,並在空白首頁加填「以下空白作廢」字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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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