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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所稱利害關係人,除合夥人外,指對商業或 合夥人有債權、債務或其他法律關係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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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