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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棧埠管理規則 第106條

拖駁船之轉讓,須經商港管理機關許可,並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方得參 加營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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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