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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棧埠管理規則 第21條

商港區域內浮沉水中之原木損毀船艦或港埠設備,應由原木所有人負責賠 償。所有人不明者,由業者設立之專責機構負責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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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