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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棧埠管理規則 第26條

危險物品裝卸時,委託人應指定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在現場提供裝卸應注意 事項,負責技術指導與安全維護,並受現場棧埠作業主管人員之監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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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