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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任用辦法 第12條

五臺山臺麓寺達喇嘛、囉喉寺虛銜達喇嘛,由該處札薩克喇嘛查明應補之 人,開單報由北平喇嘛寺廟整理委員會擬定正陪,轉呈蒙藏委員會查覆派 充之,其玉花池、壽寺、金剛窟、湧泉寺、七佛寺、三泉寺、善財洞、普 安寺等八寺虛銜達喇嘛,均由該處札薩克喇嘛遴選補放之,並開列姓名資 歷,報由北平喇嘛寺廟整理委員會轉呈蒙藏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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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