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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法 第28條

不依第十三條規定檢驗,或經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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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