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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經濟重大變化中低收入戶短期生活扶助辦法 第5條

短期生活扶助現金給付,其金額每一中低收入戶每月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三千元。 短期生活扶助實物給付,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必要者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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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