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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長途電話規則 第31條

電信機構應將用戶租用之長途電話電路維持暢通,遇有阻斷,應從速在二 十四小時內修復,或調度其他電路暫用。但電路受損情形嚴重,並無其他 電路可供調度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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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