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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史料翻拍複製規則 第8條

申請翻拍複製之史料,如移作原申請用途以外使用,或於論文中採用以為 圖版,或印成書刊出版,均需另以書面徵得本館同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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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