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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測繪法 第27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遴聘學者、專家、機關及民間團體代表審議標準地名相關事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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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