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1條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1條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籌設國家人權博物館,以辦理人權之研究、典 藏、展示及推廣等業務,特設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以下簡稱本處), 為四級機構,並受本部指揮監督。
AI 白話解釋
看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