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 第2條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條

本院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核能安全委員會。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