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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26條

機密文書在機關內相互傳遞,屬於「絕對機密」「極機密」者,由承辦人 員親自持送。屬於「機密」「密」者,應密封或裝入特製之堅固卷夾中傳 遞。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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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