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家海洋研究院籌備處辦事細則
› 第8條
國家海洋研究院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8條
本處置主計員,由海洋委員會主計處派員兼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 計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主任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處務。
第3條
本處設下列組、室:一、綜合規劃組。二、工務組。三、行政室。
第4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家海洋研究院籌設之總體規劃。二、海洋政策之研究。三、海洋相關人…
第5條
工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家海洋研究院辦公廳舍之規劃及籌獲。二、工程之規劃、設計及執行。三、…
第6條
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一、秘書、總務、研考、法制及公關。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第7條
本處置人事管理員,由海洋委員會人事處派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事項。
第9條
本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第10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施行。
← 第7條
看 國家海洋研究院籌備處辦事細則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