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發展委員會處務規程 › 第9條

國家發展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9條

產業發展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重大產業政策之研究、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服務業、工業與農業產業發展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三、核心戰略產業、產業創新、新創生態系發展相關政策與計畫之規劃、研析及協調推動。 四、能源產業與政策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五、產業政策之經濟分析,產業結構調整之規劃、研析,與國際產業合作之規劃及推動。 六、產業投資、產業金融相關政策之規劃、研析及協調推動。 七、產業發展公共建設計畫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八、其他有關產業發展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國家發展委員會處務規程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